JOHN J. CLEARY 教授简介
教育背景:
1958年,伊利诺伊州芝加哥洛约拉大学艺术与科学学院,社会科学学士(优秀毕业生)
1960年,伊利诺伊州芝加哥洛约拉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uris Doctor)
在职学历 /教育:1992年获得佛蒙特州米德尔伯里市米德尔伯里学院俄语文学硕士,1998年获得俄语文学博士(西班牙语为第二外语)。(俄文论文:《俄罗斯陪审团审判:司法改革困难的象征》)。2011年-2016年在厦门大学和圣地亚哥州立大学学习汉语。
工作经验:
1960年1964年,美国陆军军法署(JAG),曾在101空降师先后担任军队检察官和军队律师。任职经历曾被美国《军队律师》杂志进行报道(2017年6月文章《游骑兵克里和法律》)。
1964年1969年,任国家法律援助计划(National Defender Project)副主任。通过培训法学院学生等项目来组织和提高美国各地政府援助律师办公室,是美国法律援助律师制度的初创元老之一。
1970年,伊利诺伊州执法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是美国联邦资助的法院、检察院和辩护律师示范计划的起草者)
1971年1983年,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地区联邦法律援助中心执行主任。这是墨西哥边界全美刑事案件最多的联邦辩护办公室之一。
1983年2004年, Cleary & Sevilla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庭审辩护和上诉。
律师执业资格:加利福尼亚州(1970- 2004)、伊利诺伊州(1960)、华盛顿特区 (1961)、佛罗里达州(1964)。
近期项目
在过去的四年中,我与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合作,为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学生组织在厦门的中国刑事司法暑期课程。这是针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中美两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比较法课程。
两年前,我组织了中国学生游学美国的美国刑事司法体制和基本庭审技能暑期课程。在这个实践游学课程中,中国学生参观了美国法学院、警察局、市政厅、联邦法院等,并模拟担任美国的检察官或辩护律师进入14个真实联邦刑事案件的各个阶段的模拟对抗,使中国学生加深对美国抗辩式庭审的理解,并大大提高了他们的英语水平。
社会任职:
加利福尼亚州司法委员会量刑实践咨询委员会委员(1976年-1986年)、法院和媒体特别委员会委员(1979年-1980年)
美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1978年-1983年)
美国国家法律援助协会董事会成员、委员会成员
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董事会成员、立法委员会主席(1979年-1985年)
加利福尼亚州公设辩护人协会主席(1979年-1980年)
加利福尼亚州刑事辩护律师协会主席(1981年-1982年)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特别委员会
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惩教委员会主席
联邦刑法特别委员会和刑事上诉特别委员会(1983年)
圣地亚哥刑事辩护律师俱乐部主席(1980年)
圣地亚哥刑事辩护律师协会董事会成员(1993年-1996年)
《律师实践》杂志编辑团成员
全国刑事辩护学院教员(1973年1984年)
联邦辩护人培训委员会主席(1982年-198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