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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讲 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博士生导师 徐祥民教授

地  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楼217会议室

主 办 方:福州大学法学院

开始时间:2017-06-05 15:00

徐祥民教授个人简介:

历史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兼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

主要荣誉编辑

1999年获得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2000年被聘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评审委员;

2002年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首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

2005年获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主要作品编辑

    《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研究》(独著)、《古代刑罚与刑具》(独著)、《文化基础与道路选择——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层思考》(独著)、《政体学说史》(合著)、《海洋环境的法律保护研究》(合著)等学术著作10余部,主编《诉讼法学词典》一部、“普通高等学校精编法学教材”(20卷)一套和其他教材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文史哲》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论文多次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多次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和其他研究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等。获得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其它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多项。

研究领域编辑

    徐祥民教授在法学研究的多个领域都有卓越的理论建树,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史学、宪法学。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他近些年来的主要研究领域。他在这个领域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环境法学基本范畴和理论体系研究、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保护法和国际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等。

课题与项目编辑

    多次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和其他研究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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