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研究生
 
 
 
 
 
 
 

 

 
 
 

       


2008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入学复试方案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上级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内容、方式及分值构成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知识、成长过程、研究能力)、英语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英语测试采用口试方式进行。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76分,英语听力10分,专业英语10分,口语4分。

二、复试时间

2008127日上午830分在新校区法学院大楼102108室进行面试。

、其他有关事宜

1、参加复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经审查确认方可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30元/人(在复试前30分钟到404室交纳),用于复试考务工作。

3、其他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处主页通知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08117

 

 

福州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福州大学法学院
 
Copyright 2004 -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