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前身是福州大学法律系。
法学院下设五个法学教研室,三个法学研究所,一个环境法研究中心,一个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中心等机构,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于一体。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0余名,除专职教师外,学院还在福建省司法机关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兼职教授、副教授。
法学院现有环境法博士点,环境法、经济法、国际法和法律硕士四个硕士点,在校硕士研究生400多名。
近五年来,法学院的科研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共承担国家基金项目9项,国家部委项目4项,省级课题40余项,企事业单位委托课题近40项;出版各类法学著作7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670多篇;获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1项,福建省社会科学成果奖14项,省级优秀教材奖2项,其他成果奖20余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