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08年首届男女混合排球赛圆满结束

 

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和“重在参与”的原则,经过了从318日到323日的六天时间,我院2008年首届排球赛终于圆满结束了。

本排球赛的规则包括以下几点:大一到大三每班各派男生两个、女生四个进行比赛;持球、拦网为犯规;每人接球不多于一次,三次过网;每场暂停不超过两次;发球轮流发,不能连续发球。

比赛中,裁判和边裁和配合使每场比赛都维持着公平公正的秩序。选手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比赛,使比赛在啦啦队的喝彩声中显得更加地精彩,更加地牵动人心。

初赛时的雨也挡不住选手们对比赛的热情,一场雨中排球赛便上演了。经过了精彩的初赛和半决赛,大二(1)班、大三(1)班、大三(2)班和大三(4)班四支队伍进入决赛。

23日,阳光温柔,似乎也在为这一牵动人心的决赛鼓舞,凉风袭袭,也为选手们拭去汉水,带来激情。最终大三(1)班荣登贵冠,大二(4)班居于第二,大三(2)获得第三。

(福州大学法学院记者团记者 蔡培蕊报道)